(謝謝你剛才對我的EBAY事件的指教,總之自己太年輕,考慮事情不夠成熟,以後會三思而行)我今天收到一份莫名其妙的罰單,來自THE TOLL ROADS VIOLATIONS DEPARTMENT,說我一個多月前在某FREEWAY路段沒有繳過路費,我仔細回憶後,當時的情況是我不熟悉那條FREEWAY,行進途中我發現FREEWAY分岔變成兩條,兩條路擁有相同數量車道,外觀無明顯區別,也未見有收費站,唯一區別是右邊分出去的那條路的上麵標識有TOLL字眼出現,我當時猶豫,就跟隨MAJORITY的車流走左邊,少數車從右邊岔口出去了,此後未發現任何收費標識或收費站。恰好我第二天回來又經過同一路段,還是FOLLOW MAJORITY,也未發現任何收費標識或收費站。他們現在CHARGE我兩次VIOLATIONS,每次又包含ORIGINAL PENALTY+DELINQUENT PENALTY,所以總共變成4 TIMES。我在此罰單之前未收到任何NOTICE。
1)我可以上訴嗎?成功機會大嗎?這種事情跟BAD RECORD會扯上關係嗎(like the citations issued by police)?他們為什麽要罰我四倍的錢?這是他們的網站www.thetollroads.com
2)如果上訴要什麽樣的程序,我要填寫什麽或是提供什麽,我需要去哪裏ARGUE OR FIGHT嗎?
老貓,還有一事請教,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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