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朋友最近因偷東西(偷了不止一件),被wal-mart抓了,叫了警察
5月去打膜,6月還有一次,也許是法庭,具體是什麽,我也不清楚。
她英文不好,對警察也就說sorry了。
她本人是加籍了。
問問,這事上法庭,結果會是什麽。到法庭應該怎麽說。
多謝!!
腦子真是進水了,希望得到認真的幫助,挖苦就免了吧,她心裏已經很後悔了。
還是偷的問題
所有跟帖:
• 她後悔的是被抓住了。要是沒抓住就得意了。 -boby123- ♂ (108 bytes) () 05/05/2006 postreply 18:11:52
• 告你,mississauga ,on, ca,IP 69.158.187.216 -一時短路- ♀ (0 bytes) () 05/05/2006 postreply 20:12:52
• 她是偷一件, 還是幾件? 一件可以打賴死說自己忘了。 -Flyboat- ♀ (0 bytes) () 05/05/2006 postreply 20:13:51
• 最少2件吧,這總不能說忘了吧,估計有錄像,走出沒過100步給攔下的 -一時短路- ♀ (38 bytes) () 05/05/2006 postreply 20:17:44
• 辯是可以,但她一定要證實她沒有心,因為其他東西她付錢了 -Flyboat- ♀ (0 bytes) () 05/06/2006 postreply 00:14:47
• 北美法律有這麽一條,但當她被抓時,一定要說自己願意補付 -Flyboat- ♀ (11 bytes) () 05/06/2006 postreply 00:20:04
• 就是你自己吧?朋友的朋友不會上網自己問嗎,還用你來幫忙 -七彩圓子- ♀ (160 bytes) () 05/05/2006 postreply 20:54:08
• 是不是並不重要. 如果是忘了, 那可以理解 -Flyboat- ♀ (0 bytes) () 05/06/2006 postreply 00: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