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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已被 [ 鈺飛 ] 在 2006-05-04 22:34:4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謝謝大家,所有的貼我都看過了。
律師說也可以等五年後,小孩子要是有什麽後遺症,再告。
我們現在想保留控告的權力,如果小孩將來要是有問題顯露出來了,我們一定會告;如果鉛除了,也沒有什麽其他情況,我想就算了吧。
我也沒有房東知道房子含鉛的證據。
不過想起這事兒,心裏特難受。由其是醫院當時不讓住,要把我們趕出去,我們又沒聯係好新的住處,在這個同學家住兩天、那個同學家住兩天,小孩又鬧,多少還要看人臉色,當時房東知道了,連幫助我們找房的信息都沒提供過;老外抽血的技術有限,孩子都抽了十多次了,每次都要多紮兩三次才能抽出血,孩子每次都哭。我真是恨死房東了。
嗨,人在他鄉身體好最重要,以後大家要多注意,祝大家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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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don't have garrented chance to win the case. -happylittlewoman- 給 happylittlewoman 發送悄悄話 (225 bytes) () 04/27/2006 postreply 12: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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