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謝謝!如果這樣是最好了,但還是想請老貓和版主給看一下。

老貓就您的問題簡覆如下

(a)如果您將來找事(非聯邦政府的工作)或是申請學校您不需要自動告訴人家這件事,因為這不是重罪,所以屬於您個人的隱私

(b)如果您申請政府的工作,或是做政府合約的僱員但是須要申請安全等級,您必須對於"您是否有被逮捕的紀錄"這一部份應該誠實告之,但是對於"是否被判決有罪的問題",您的答覆應該是"no"。

(c)將來申請移民時,應該援用(b)的方式來答覆,一般的情況,這種情況應該不會影響到您的申請,但是如果您在回答"是否有任何逮捕的紀錄"這個問題時,如果答覆是"no",但是一旦在做name check 時發現您的這項紀錄.(機律甚小,但是不是不可能)肯定您的申請案一定會被拒絕。

(d)至於是否會影響到您現在出入境的問題,老實說,您所也犯的不是什麼很重大的案件,所以不應該影響到您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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