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美國海關時曾攜帶超過10000美元的現金(是我的在美的學費和生活費。由於國內銀行匯款時要收取高額的鈔轉匯手續費,我決定攜帶現鈔)。由於以前過關時覺得檢查很鬆,所以就沒有申報。結果這次被查出。當時這筆錢被暫時沒收。由於我事後提供了這筆錢合法來源和支出,海關在作了1000美元的罰款後將餘款退回。我不知道這是否算是不良記錄或違法記錄。目前我在申請H1B, 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請哪位熟悉法律的大俠指教。
曾經被罰過款會影響H1B的申請嗎?
所有跟帖:
• 再問一個相關問題 -忐忑不安- ♀ (450 bytes) () 04/11/2006 postreply 18:53:50
• 謝謝qwqw68, 我被困擾了好多天。你解決了我的問題。 -忐忑不安- ♀ (0 bytes) () 04/11/2006 postreply 19: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