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兒子上初中。由於事發突然,而且我們都沒經曆過這種事,所以也不知道具體應該怎莫辦。我朋友問了個律師,他說校方沒什莫責任,要告隻能告那個打人孩子的監護人,但我覺得小孩是在學校上課時被打傷的,另外學校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輕描淡寫,以至孩子的家長開始都沒有認為很嚴重,這樣是不是學校也應該負責任。由於我朋友的兒子有腦出血現象,我朋友很怕將來有後遺症,所以除了告那個學生家長,告學校是不是更可行?
謝謝您的建議,對我朋友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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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t a lawyer -naivelamb- ♂ (0 bytes) () 04/08/2006 postreply 08: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