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你父母更慘

自費來美國,單位不放,非要搞個自費公派,還要美國方麵給J1才給辦護照,出國前交足以後5年的養老保險金,住房退回,還要畢業後回去服務10年以上才可以調離。就這條件,校長會議開了5篇才給辦成了護照。想想奴地的賣身契也不過如此,還敢回去?既然不回去,我自己的養老金總可以要回來吧?皮!學校居然說查不到你就的養老金紀錄。你說,錢到哪裏去啦?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