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結婚10年。
因為他有外遇和別人同居,我們已分居3年,當時孩子隻有3歲,全由我一人撫養。我在上學,靠打工養我和孩子。他沒有工作,所以不付給孩子撫養費。
現在我們都有個工作。可是,他提出隻有離婚才給孩子撫養費,不然一分錢不給。
現在,我也不期望他能回心轉意了,同意和他離婚。我們沒有什麽財產,有幾樣像樣的東西都讓他賣給那個女人算做他沒工作時的生活費了(包括車,新一些的家具,小件電器)。他也不喜歡我們的孩子,所以有了工作也不願意付撫養費。現在他說家裏的東西都歸我和孩子(其實都是他不要的了)。
我的問題是:
1,他該付多少撫養費給孩子,有什麽保障讓他一定會付。他提出$500/月,他的收入是80K/年。
2,我的工作不穩定,沒有工作時,他該不該付我的撫養費。
3,我這3年一個人辛苦養孩子,該不該讓他付以前的撫養費。
因為沒有這方麵的經驗,也不知道找什麽樣的律師好,隻好在這裏問問熱心人的意見。謝謝大家。
和丈夫分居,如何要孩子的撫養費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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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樓主,這位qwqw68 是一個長期在法壇蹲點的嚴重精神病患者。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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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2006 postreply
12: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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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qw68 made a good point
-goodluckto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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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2006 postreply
2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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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和丈夫分居,如何要孩子的撫養費
-noname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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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2006 postreply
14: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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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 you in California?
-tiger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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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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