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綠卡是2年有效期的,婚姻綠卡,我先生是美國人,但是由於我們都疏忽,我的綠卡於2003年8月過期,因為我先生一直在國內工作,所以我也就一直沒回美國,也沒在申請。現我們都回來美國,我是以探親簽證來的,請求幫忙,我應該如何再拿到綠卡,添什麽表格?需要什麽手續?多久可以拿到?
請教我該如何再得到綠卡?將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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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以探親簽證來美國 , 就說明原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已經 -xiaobaitu- ♀ (239 bytes) () 03/19/2006 postreply 21: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