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lawyerzhen, 再請教

回答: 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哎!2004-02-17 16:06:05

發生這種事情,不敢給國內的家人講,怕他們擔心。又找不到人商量,急得胃部抑鬱。非常非常感謝你的建議。

如果合同規定隻能為這家公司服務,但是付出的薪水不能讓人make living, 而且沒有任何的健康醫療保險, 這算不算合法?昨天我去公司,老板拿出一個讓我放棄起訴公司權利的協議讓我簽,我當然不敢再sign任何的東西。然後老板說沒活幹,讓我回家。 因為工作是 pay by hour, 這意味著我當天沒有收入,而我每天花費9 dollar的路費。一時非常氣憤,說了 I quit 這樣的話。然後老板說要告我。

從小受的教育就是:隻要你對別人好,別人也會對你好。怎麽就會有如此黑心的老板?!

昨天晚上給老板發了email, 說 I do not feel well, and I can not come to work. 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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