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這種事情,不敢給國內的家人講,怕他們擔心。又找不到人商量,急得胃部抑鬱。非常非常感謝你的建議。
如果合同規定隻能為這家公司服務,但是付出的薪水不能讓人make living, 而且沒有任何的健康醫療保險, 這算不算合法?昨天我去公司,老板拿出一個讓我放棄起訴公司權利的協議讓我簽,我當然不敢再sign任何的東西。然後老板說沒活幹,讓我回家。 因為工作是 pay by hour, 這意味著我當天沒有收入,而我每天花費9 dollar的路費。一時非常氣憤,說了 I quit 這樣的話。然後老板說要告我。
從小受的教育就是:隻要你對別人好,別人也會對你好。怎麽就會有如此黑心的老板?!
昨天晚上給老板發了email, 說 I do not feel well, and I can not come to work. 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
謝謝laywerzhen, 再請教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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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在這裏瞎忙乎什麽?
-趕快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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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04 postreply
0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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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你再在這裏瞎忙乎什麽?
-如何是好,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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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04 postreply
06: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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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貼的哥們怎麽看怎麽象托啊!
-law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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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04 postreply
1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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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說這句話。怎麽是一唱一和的?
-笨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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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04 postreply
12: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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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謝謝laywerzhen, 再請教
-Lawyer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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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04 postreply
14: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