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七月)我搬出一家apartment. 房子 保持的非常好,幹淨,沒有損壞任何東西。 當是房東說返回$150房租押金 (deposit)。 但是我要了多次,就是不給。每次說下周給。可是都下周到今天 了,還是不給。最近打電話,他們都不接了,接電話的老說管租金押金的人不在。
實在是氣憤,可是又沒有什麽好辦法。有朋友建議去small court sue them.可我問了一下,起訴費要$100多,都快$150了。很矛盾 。
請問,房租公司這麽賴,是不是他們有什麽辦法對付用戶,如果你告他的話。所以他們有持無恐?
如果 不告,有別的辦法麽?
真是氣不過。
請各位 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