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有這樣的權力的

正常情況下都可能規定必須在發獎金那天是全職職員才有資格拿獎金呢,更何況裁員的情況了。

我同意這很不公平,公司也有可能有省錢的私心,但他們這麽做並不違法。雇傭關係是雙方的,你可以隨時離職,公司也可以隨時解雇你。至於獎金發不發那是公司自己條例的事,基本上是公司說了算。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