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她剛離家時電話還可打通。3天後電話就打不通了。然後我向當地police問過了,police 說這是家庭糾紛,他們不管,我沒有custodial order,我妻子就有自由帶小孩離開家,她是成年人。
後來我一直和她父親聯係(他父親在國內),希望他父親能勸說她回來,可他父親也無能為力,她就是不回來。 我和她父親提出,她不願意回來,可以,不願意談,可以,起碼她應該帶孩子出來讓我見, 她父親告訴我他跟女兒說了,讓我等,可我油燈了2星期了。 還是沒有一點她的音訊。
我一直在燈,一直在通過她家人做努力,可沒有任何效果。 十分搞不懂她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走的錢很快就會花完的,花完了不是還得回來找我嗎?她就是出去打黑工,也養活不了她自己和需要上kingdergarten的孩子呀。
她要是想離婚,為什麽不提呢?還是她可能已經提了,隻是我還沒有受到傳單?一般傳單有多久才能收到呢?
還有,離家時她帶走了她自己的一切證件+結婚證,還有孩子的一切一切證件。
我沒有去再press the police,其實一直是抱著能和解就和解的心期待她回來,我覺得,一旦她被charged with a felony record, 那我們的家將來的日子就更難了,孩子真的讓我一人帶的話,我一個男人,最後最大的可能還得是請求在中國的孩子的爺爺奶奶幫著帶,我想這樣可能對孩子來說還比不上跟媽媽在一起,即便不能和爸爸天天在一起。
我問過律師,律師隻告訴我,找警察找到她在哪兒,然後他好幫我遞離婚起訴狀,並說孩子最後多半還是會判給你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