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撞了我的車之後,拒絕賠償因他之過錯導致我的損失.在谘詢很多朋友後,我於上周五向警察局和我的保險公司分別報了案.在報案之前,我擔心他在他的車上做手腳,為了證實他車的狀況,我在不同的部位拍了他車的照片.但是,今天早上我真的發現他的右門尾部有明顯的劃傷的痕跡.我前幾天拍的照片非常清楚的顯示這個部分非常完好,我有照片可以作證.
當時出事時是他車尾的左後保險杠撞了我的右前門.他車尾的左後保險杠有輕微的摩擦痕跡,而其他部位很好. 我不知道,警察是否找了他.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像我想象那樣為了保護他自己而故意將他的車弄出點名堂出來,以編造謊話去應付警察和保險公司, 或者是他又與別人發生了事故.
我今天發現他車有了新的變化,於是我又拍了他車的照片.
請教各位,我是否應將他車出現變動的照片出示給警察? 我不知道我這樣拍他車的照片是否違法?
謝謝!
詳情:
1月8日大約1: 30PM我駕駛我的車通過我們公寓的車行道, 突然被另一輛車倒退撞壞了前駕駛右門和右車門的下方. 當時在場的人除了肇事者和我,另外還有我的女兒和肇事者的女朋友, 後來我的先生也到了現場, 在我們交涉的過程中, 有一對年老的夫婦駕車通過現場. 我還看見我們公寓的管理員與另一位先生也在現場的另一側, 因我們是鄰居, 而當時當事人承認是他的過錯,態度也較好, 並同意賠償損失, 所以我沒有報警,也沒有叫第三方人 到場. 我當時問他暫時要$500車的損失費,並說按以後修車的具體費用多退少補, 但他說他可能沒有$500, 願意先給$200. 經我們協商,他給了我$200,並留下一個願意賠償損失條子. 該條子的內容如下:
JAN 8TH/06 DAVID WILSON
I DAVID WILSON AGREE TO PAY VEHICLE REPAIR FOR REAR-END / SIDE PANE –DOOR DAMAGE CAUSED ON THIS DAY JAN 8TH/06 IN AMOUNTS IN EXCESS OF THE $200 CASH DEPOSIT.
DAVID WILSON
98 HOLGATE #410
BARRIE ONT
705-719-8507
LICENS # DAVID WILSON
W4395-15666-90404
因JAN 8TH 是周日,修車行不上班, 所以我隻好等到周一. 在周一和周二兩天裏我先生分別在不同的修車行拿到修車報價單. 報價單上的價格分別是$1568.03, $1712.23, $2136.24. 我和我的先生看了報價, 都不忍心叫肇事者付這麽多的錢,便商量作了決定,隻希望他能付部分錢. 於是, 在周一和周二兩天裏,我給肇事者打了很多電話, 而他一直不接聽電話,隻是錄音留言. 無奈, 我隻好留言給他. 在留言裏,我隻字未提價格, 隻是希望他給我回電話,並把我的電話留給了他. 但是他居然連一個電話都不回. 我隻好將我們碰車一事告訴了我們公寓的管理員,希望管理員與我一同去敲肇事者的門.管理員同意與我前往.
JAN 11TH(周三) 上午大約8: 30AM,我與公寓管理員夫婦一同去了他的公寓. 公寓管理員夫婦敲了他的門, 我們等了幾分鍾, 他才開門. 我把報價單給了他,他說: 就這麽一點損失,就需要賠這麽多錢? 我不會付你這筆錢! 我問了我的律師, 他說在私人領地裏肇事,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我沒有錯! 聽了他這番講話, 我很平靜,我想從他過去兩天裏不接電話,我就預感情況不妙, 隻是沒想到他居然會出爾反爾. 我說: 你在當天出事時已承認是你的錯,還留下紙條,願承擔所有責任和損失! 他說: 你問我要$500,我隻給你$200, 你偷了我的$200,我要通過我的律師要回我的$200. 那條子是你叫我寫的. 我一點都沒有想到我遇見了一個無賴! 一個徹頭徹尾的無賴!他不但否認了他撞我車的事實, 還居然說我偷了他的錢! 這個流氓!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law&MsgID=38602
請教單身老貓及其他朋友: 拍肇事者的車是違法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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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麽又把人家的姓名地址和電話等都貼出來了?
-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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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2006 postreply
09: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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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你怎麽又把人家的姓名地址和電話等都貼出來了?
-Y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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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2006 postreply
09: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