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好害怕,晚上睡覺老做夢

您原來的情況是"您可以留在美國,直到您的案件結束為止",如果案件最後被駁回,您必須離開美國
(估計您是申請政治否護的案件,否則移民局應該不會釘死不放)
現在因為您的申請基本情況已經改變,所以您當然可以用I-130申請,不過您需要証明您的婚姻是真實的,這一部份您須要費一些心,當然如果您將來麵試時能挺五個月身孕去,那大概不必再浪費唇舌解釋了 :-)
總之,祝您"舉案齊眉到白頭,早日能圓美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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