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夫是美籍華人, 自幾年前去中國做生意後, 就沒有再回過家看孩子. 象這種情況, 我妹妹除了離婚, 還有無別的辦法告他如兒童忽虐罪什麽的? 謝謝.
是否可以告長期不歸家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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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住過去作填房
-wliu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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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2006 postreply
2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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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我可以住過去作填房
-無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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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2006 postreply
2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