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臨時綠卡工作問題,有備總比無備好。

兩年的臨時綠卡與正式綠卡的權利義務等同,隻不過有期限兩年而已。
通常在申請婚姻綠卡時,是不用申請EAD和回美證的,但現在移民審理的速度越來越慢,有一些本地移民局土政策很多,比如有的申請者兩年多都沒有收到臨時綠卡,最後直接拿到了正式綠卡,但兩年裏失去了好幾次工作機會和想回國探親都不能回去。由此居士建議申請的,有備總比無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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