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訪10年前清華女生朱令“鉈中毒”案
南方人物周刊記者 吳虹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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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投毒者?——重訪10年前清華女生朱令“鉈中毒”案
朱令,戶口本上全名是朱令令,因為習慣問題,一般都稱她為朱令。朱令父母兩個女兒,大女兒吳今隨父親姓,二女兒朱令隨母親姓。朱令1973年出生在北京,1992年考入清華大學化學係物理化學和儀器分析專業。曾為清華民樂隊隊員,曾獲1994年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北京市遊泳二級運動員。1994年冬(約12月份)和1995年春(約3月份)至少兩次攝入致死劑量重金屬鉈鹽;第二次中毒後昏迷多日,幾近植物人。1995年5月經對症治療後得救。但因為誤診時間過長,治療中的失誤,肌體受到嚴重損失,並因輸血感染丙型肝炎。至今生活不能自理,由她年邁的父母照顧。
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先後發生了兩起學生鉈鹽中毒案件。除涉嫌人為作案外,鉈鹽未按劇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國家教委辦公廳文件,教備廳[1997]13號
記者:吳虹飛
朱令坐在輪椅上,安靜地望著窗外。
12月的北京,陽光依然燦爛,靜靜地穿過玻璃窗,落在屋裏的地板上。窗台上幾朵紅色的小花恬靜地開著。
朱令一直望著那些光。其實她已經看不見那些花兒在冬天開放的樣子了。
“10年前她常常吵著要看書”,站在身後的母親朱明新把輪椅的女兒推到有屋裏有陽光的地方,“後來她明白自己視力已經嚴重受損,就再沒聽她提過看書讀報之事了”。
朱令清醒時,朱明新會給她讀古詩,有時讀到“黃雲城邊烏欲棲”(李白《烏夜啼》),就調侃她:“令令,你給李白打個分吧!”她快活地說:“也就四分吧。”
母親忍不住要笑了——她的令令,還是當年那個機靈鬼。
朱家十年來沒有裝修過,隻有必需品。客廳裏的沙發很舊,扶手上打了兩塊補丁,新舊不一。小小的木質茶幾,上麵的油漆斑駁陸離。
房間裏朱令的照片早就被收了起來,取而代之的,是前幾年去世的姥姥,姥爺的照片。同時被收起來的,還有考上北大的姐姐吳今的照片——1989年,她在野三坡郊遊,失足墜崖身亡。
有時一睜眼,天亮了,朱明新微微有些恍惚。她曾經有兩個聰慧、可愛的女兒,一個上了北大,一個上了清華。一個女兒早逝,未滿20歲。一個女兒還活著,麵目遲滯,已經不是過去她熟悉的那一個。
“換上別人,恐怕精神早崩潰了。沒有她媽媽,朱令活不到今天。”朱父多年的老同學、老同事,國家地震局的耿慶國喟然說。
朱令的左手無力地搭在古琴的琴弦上,因為呼吸困難,她費勁地往後仰著脖子。她已經不能辨認這10年究竟發生了什麽。
(二)蹊蹺中毒
清華大學物化2班的朱令,從小躊躇滿誌,處處拔尖。她沒料想到,上天隻給她21年的幸福生活。
她的苦難是從1994年11月24日開始。她的21歲生日。為了趕清華 “一.二九”的演出排練,她隻能與父親在學校附近草草吃了晚飯。可是肚子疼得太厲害了,什麽也吃不下。
12月8日,朱令開始大把大把掉頭發。
12月11日夜,北京音樂廳,清華大學民樂隊的專場演出,朱令表演了一曲古琴獨奏《廣陵散》。她父母也在觀眾席中,對於近兩日腹痛加劇帶病參演的女兒,母親十分擔心,“我知道她特別難受”。但為了和同學一起搬道具回學校,朱令隻在後台與媽媽見了一麵。
第二天,讓朱明新意外的是,頭天還不肯回家的女兒,自己一個人回來了,原來她已經 “疼得受不了了”。
1995年1月23日,朱令的頭發徹底掉光了。在同仁醫院裏住院觀察一個月,疼痛越來越重,醫院卻沒有查出任何問題。
她擔心學校落下的考試和功課,堅決要求出院。環境係女生張博,曾經和朱令一同上過“視聽練耳”課,意外看到朱令“剃了個光頭,戴著頂帽子”,心裏嘀咕:“真是特別酷!”
同班同學,物理化學課代表陳忠周回憶說,“很多同學都覺得她臉色有點蒼白,沒想到她已經病得那麽嚴重。”
1995年3月9日,朱令第二次出現中毒症狀,北京協和醫院神經內科主任李舜偉高度懷疑為“鉈中毒”,但是沒有進一步化驗。
病情迅速惡化,朱令入住ICU病房。由於呼吸不暢,22日被迫接受了氣管切開手術,從手術室一出來,她就陷入了深度昏迷。
(三)“肯定凶手兩次投毒”
即便是10年之後,已經是一家軟件公司老總的31歲的貝誌城,依然對那一幕耿耿於懷:昔日活潑可愛,多才多藝的漂亮女同學已經麵目全非,悄無聲息地躺在病床之上,臃腫的身子上插滿管子。死亡的圖象何其令人震驚,那一瞬間,20歲的貝誌城“魂飛魄散”。
朱令究竟得了什麽怪病?4月10日,北京大學力學係92級學生貝誌城利用實驗室網絡,與另一名同學一起,把朱令病症翻譯成英文,發到互聯網,緊急求救。
一周之內,世界各地的醫生、專家的回郵多達1500封。貝誌城等人還專門設計了一個讀信軟件,利用關鍵字對這些信件進行歸類。統計結果是,30%的回複認為病人是“鉈”中毒。他發動北大學生翻譯郵件,4月18日,他拿著診斷意見一大早趕到協和醫院,希望大夫能夠接納。在ICU病區門口空等了一天,除了幾個年輕大夫,沒有人願意看。
朱令家屬多次得到院方通知,“鉈”中毒的可能已經排除。
剛剛萌芽的中國互聯網幾乎成就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救人傳奇,假如不是因為醫學“權威”的傲慢。
4月28日,朱令父母設法收集了朱令的皮膚、指甲、和從1994年12月朱令第一次發病時穿的尼龍運動衫上收集到的第一次發病時脫落的長發,以及血、尿、腦脊髓等供化驗樣品,一起送往北京職業病防治所陳震陽的實驗室。陳震陽確定朱令是鉈中毒,並且體內的鉈超過致死量。陳震陽認為,如此大的劑量,不是自殺,就是他殺,而且凶手肯定是兩次投毒。
當晚,朱令父母立即向清華大學保衛部報案。次日晨,朱令父母要求清華大學立即保護現場,查封朱令在學校的物品,進一步化驗。
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14處和清華大學派出所受命立案。在此期間,朱令宿舍神秘失竊,卻無錢財損失。朱令喝水的杯子,滾落在某位女同學的床下。取證現場自此被破壞了。
(四)鉈鹽從何處來?
“其實這件事很多地方都可以突破,比如鉈是哪來的,誰可以接觸到這個東西等等。” 在記者10年後的查訪中,一位同班同學對此案久拖未結感到無法理解。
鉈和鉈鹽是劇毒品,在1993年10月1日開始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57-93)《極毒物品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A58-93《劇毒物品品名表》中,與氰化物同列A類。據公安局有關人士說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鉈和鉈鹽的單位隻有二十多家,能接觸到鉈的隻有二百多人。
朱令在神智清醒的時候,曾向協和醫院神經內科主任李舜偉否認她有在實驗室接觸鉈鹽的傳言。李舜偉對此不敢輕信,特詢問清華大學化學係,請求出具書麵證明。1995年3月,學校出示學生接觸化學藥品的清單,肯定朱令並無鉈鹽接觸史。此事被記入病曆。
這個證明有可能直接影響了醫療診斷,從而進一步引發朱明新和協和醫院1996年12月對簿公堂一事。
據2001年《三聯生活周刊》報道:1997年10月,北京市醫療事故鑒定中心作出鑒定,認為協和醫院在朱令案中沒有過失,不屬於醫療事故。1999年4月2日,朱明新敗訴。
1995年起,清華校方一直聲稱,化學毒品管理很嚴,本科生不能接觸鉈鹽。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清華學生提到,“查遍SCI[科學引文索引]數據庫和美國化學文摘數據庫,整個清華大學發表的文章中涉及到鉈鹽的,從1992年到2002年隻有三篇。其中有一篇是1996年發表的,從化學類文章的周期來說,其中的工作應該是1994年到1995年之間完成的,這個時間正好是朱令被投毒的時間。”
直到1997年4月9日,當時還在化學係任教的薛方渝教授說:清華大學化學實驗室有鉈鹽,多數本科生確實不接觸鉈鹽,但朱令同一宿舍的女生因幫老師搞課題,能夠接觸並使用鉈鹽。
1997年4月28日,清華大學總務處杜總長、辦公室馬主任,保衛處陳處長,教務處李處長等會見朱令家屬。杜處長說,學生正常學習環境中沒有鉈鹽,包括朱令在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觸鉈鹽。清華大學對化學藥品的管理很好。
薛方渝教授則對朱令父母說,化學實驗室裏有鉈鹽,某些學生在課題中能夠接觸到鉈鹽,已在電話中告知朱令家屬。
6月26日,當時的清華大學黨委書記張再興約見朱令家屬,重申了幾點:朱令沒有接觸過鉈鹽;學校毒品管理是按照規定做的;事發後及時報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盜不能簡單說誰有責任。
朱明新說,在化學係有無鉈鹽的這個問題上,清華大學對外統一了口徑。
直到1998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約見朱令家屬,以下事實才得到確認:經朝陽醫院職業病研究所化驗鑒定,確定朱令是鉈中毒;查清清華大學鉈鹽的使用情況,確認清華大學實驗室購買過鉈鹽,鉈鹽毒品的使用沒有經過嚴格的管理和登記;朱令是在學校內中的毒;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觸過鉈鹽;排除其家屬或親朋接觸過鉈鹽。
國家教委辦公廳文件,教備廳[1997]13號對此事定性: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先後發生了兩起學生鉈鹽中毒案件。除涉嫌人為作案外,鉈鹽未按劇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10年後,物化2班的一名同學回憶此事時說,“至少在朱令病因確診後,化學係不應該隱瞞分析中心有鉈的事實。”
(五)誰是嫌疑人
朱令本人並無鉈鹽接觸史;能接觸“鉈”鹽,懂得毒品的毒性、毒理;熟人;有競爭關係;這些都是凶手投毒的作案背景。了解內情又有幾十年破案經驗的老公安王補推斷:嫌疑人的範圍是很小的。
鉈是一種緩發性的劇毒物品,致死量在一克左右,進入人體後有3-7日的潛伏期。1995年2月20日,朱令返校後,除2次周末由家人接送往返回家住過兩天外,其餘時間一直在清華校園內。3月2日回家時她已明顯感到身體不適,由此推斷凶手的第二次投毒,應在2月27日—3月2日幾天間。
在校的兩周時間內,除每日去團委辦公室用電爐熱中藥之外,朱令隻去係裏上了一次實驗課,一次準備補考的答疑課以及一次物化課的補考,其他時間都是整日躺在宿舍床上,補習因住院缺考的幾門課。身體虛弱的朱令,每日早飯是母親帶給她的麵包和壯骨粉衝劑,午飯和晚飯都是勉強撐起,買飯菜端回宿舍半躺著吃,口渴時喝的是同宿舍人幫忙打的水。清華大學宿舍管理嚴格,男生不能自由出入。王補因此進一步推斷:“朱令身邊就有凶手”。
“我也深信朱令中毒案中的凶手,應該就在我的同學當中。” 物化2班的一名男同學說。
各種對嫌疑人的猜測最終匯聚到一個人身上,她就是朱令當時的好朋友,同班同學,室友以及民樂隊隊友——孫維。孫維在實驗室裏和導師一起做實驗,能夠接觸到鉈鹽。
孫維回憶說,“97年4月2日,在即將畢業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處由從實驗室帶走訊問,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樣的紙上簽名。” 在審訊了孫維之後,公安機關於4、5月間找孫維的舍友們了解情況。
有旁觀者說,“孫維和朱令關係親密,客觀上來講更具便利的作案條件和更多的作案時間。”
有些同學對這樣的傳言表示質疑:“為什麽因為和教授做課題就判定孫維是唯一能接觸到鉈的人呢?如果她能接觸到,那麽我們班其他人同樣也能接觸到。”一位和孫維交往甚密的女同學不相信孫維是投毒人。
孫維承認自己能夠接觸到配製好的鉈鹽溶液,但不承認自己是“唯一能夠接觸鉈鹽的學生”。“而且學校說實驗室的‘管理非常嚴格’。但這完全是謊言!”
據物化2班同學回憶,“當時在清華大學分析中心下的實驗室,相互之間串門很容易,拿些別的實驗室的藥品也不難。但是多少人能輕易拿到實驗室的鉈鹽,恐怕隻有童愛軍、李隆弟實驗室的人才知道了。”
清華大學化學係的教授李隆弟說,“我和童愛軍老師是同一個實驗室的,孫維當時是在童老師名下到實驗室做畢業論文。朱令不在這個實驗室裏。同學們是可以隨便進實驗室進行實驗的。”
班裏同學認為,“除了投毒人,可能所有的同學都是不知情的,如果憑著一些無端的猜測去指證一個人,這對她(他)其實是很不公平的。”
孫維表示,自己不能夠“替學校背這麽大的黑鍋”。
在可考的資料裏,可以看到一些和嫌疑人有關的記錄:
孫維回憶:1997年4月2日,公安局14處連續突擊審問她,長達8小時,要求她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樣的紙上簽名。
1997年6月30日畢業典禮之前,係領導通知她,由於她被公安調查不能給她發放畢業證書,並讓她的家人來校談話,說學校接到公安通知,緩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當時接待孫維的一位校黨委領導認為,校方沒有任何責任;想讓清華認錯,是絕對不可能的。
7月初,孫維家三人到公安局領取孫維的出國護照,公安局沒有發給她。
9月29日,經過孫維家人的多方要求,係領導打電話通知孫維第二天去學校領取證書。
12月30日,薛方渝探望朱令時說,畢業證書由他交給孫維了,因為公安局不承認是他們授意不發證書。解除對她出國限製的原因為:從目前看孫維有疑點,但認定其犯罪的直接證據尚沒拿到。
朱令家人說,1998年8月,公安機關曾經透露,孫維是疑點人。
而孫維表示,1998年8月,公安14處宣布解除對她的嫌疑,承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和朱令中毒有關
孫維透露說:從1997年4月起,她和家人反複請求對孫維再次訊問、安排對證和測謊,但公安機關均無答複。2002年,她無意在家中發現兩個竊聽器,“這個意外發現並沒有讓我們生氣,反而覺得是件好事,因為我問心無愧,把我的真實情況讓公安清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孫維聲稱,1997年4月和5月,她分別收到朱令舅舅的“恐嚇信”兩封。她提到,一位律師讓她注意人身安全,暗示她現在有人會“買凶殺人”。
孫維聲稱自己多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溝通,消除誤解,但公安說:“朱令家人誤會很深,即使你們和她家人見麵,恐怕也很難改變他們的想法。我們也做過他們的工作,非常困難,沒什麽效果。你們千萬不要和他們接觸,很可能會有危險。”
而朱明新則說,自己和家人從來沒有得到過孫維試圖與他們溝通的消息。而且1997年4月,朱令舅舅電話孫維父親要求溝通,孫維的父親拒絕了。
(六)此案敏感?
10年前,化學係的一位教授透露:“公安局交代,關於誰接觸等情況不能講。”
10年後,物化2班的同學被驟然問起,笑容消失,言辭稀少:此案在當時非常敏感。
10年前,清華大學派出所所長李慕成對朱令父母說, “有對象”。“上麵批準後,開始短兵相接。”
10年後,李慕成已經退休,對記者說,“這件事是市公安局十四處刑警隊李樹森主辦的,我們隻做協助工作。”
10年前,清華大學化學係老師傳出消息,擬定的偵破行動,因為等待公安局領導批準再次被延期……
10年後,處理此事的化學係老師含糊應答,案子是學校出麵處理的,已經說了到此為止。
曾主要負責這個案件的公安局十四處李樹森,接到記者電話時態度很和善,“這件事在調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結論,從個人來講,我不願意回答;從公安民警的紀律來說,我不宜發表意見。領導要求我怎麽向媒體說一些事情,我隻有照辦。”由於公安紀律的要求,他表示隻能說抱歉,沒辦法開口回答問題,“這件事情很敏感,過去那麽長時間了……”
“這個案子年年有人問,年年沒結果。”一位已經遠赴美國深造的98級清華化學係學生對他的學妹說。
坊間傳言是,嫌疑人孫維有著特殊的家庭背景——她的祖父是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副主席、名譽主席,全國政協常委。基於此有人傳言,朱令案不能了解的症結就在於此,案件的特殊性和敏感處在於此。但此觀點道理幾何,尚無人能夠考證。
孫維1997年出國未果。後與一名海歸結婚。2004年,孫維曾經在諾基亞中國有限公司北京任項目經理,後辭職離開諾基亞。
10年來,孫維家人從未試圖對這件事的前後做任何辯解。直到2005年12月30日,一個注冊為“孫維聲明”的ID在天涯發表《孫維的聲明--駁斥朱令鉈中毒案件引發的謠言》,聲稱“我是清白無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她解釋自己在十年內沉默的原因是,在案件告破之前,與朱令家人進行理智的溝通是根本不現實的。她認為自己沒有“投毒動機”。
記者手記:“隻希望真相能大白於天下”
10年來,朱令的身體狀況並沒有明顯的進步。幾次生命瀕危,雖然都萬幸被搶救過來,但長期的臥床不起,導致她腿部肌肉萎縮,肺也萎縮到了第四個肋骨,隻能依靠腰部勉強支撐背部。
“她過去還比較清醒,最近幾年也有些神智不清了。”朱明新經常半夜驚醒,習慣性轉身看看小床上躺著的朱令。她發現女兒經常整夜睡不著,睜大著眼,呼吸沉重,仰躺不能翻身。床邊立著氧氣瓶,床頭是一個舊的布娃娃。
2004年的一天,朱明新在家裏突然摔倒,而後昏迷了一個星期。 “顱腦血管破了三根,隻有開顱,把頭蓋骨拿掉,補一塊巴掌大的鈦合金。”大夫對她的老伴吳承之說,“不是半身不遂,就是癡呆”。
她竟然是挺了過來,也許是小的那一個,還牽動她的心。而她也終於意識到,他們已經到了扶不動女兒的年歲。
2005年的冬天不請自到。朱明新騎著自行車,在北京市公安局信訪局和刑偵總隊總隊之間來回奔走。她看到,有人把接待人往裏屋推:“這個案子當年很有名的……”接著幾次之後,所有人都開始裝著不認識她。
“隻是希望真相能大白於天下。不然我倒了,女兒無以為托,怎麽活?”
(很遺憾,由於雜誌的時效問題,雖然早就成稿,爭取了一個月,還是沒有得到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