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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日期:2006-1-4 11:25:33 
    
看了這個案子就能理解,
  為何原人大副委員長姬鵬飛,
  在要求釋放因牽涉到遠華案件而被捕的
  兒子姬勝德(原總參情報局負責人)被拒絕後,
  因“為GCD拚命一輩子為何卻換不來兒子的性命”的悲憤,
  就采取了自殺來抗議的舉動。

很多人不了解中國國情,包括sw的同學,他們在那裏信誓旦旦的為別人打保票。他們以為北京市公安局的那幫人都是吃幹的?當真不知道誰是凶手?可以說,當了多年警察的人,都是人精裏麵的人精。象這種環境背景簡單,對手都是學生的案件,在他們眼裏都是小菜。通過交叉拷問,心理戰術,突擊審問,疲勞戰術,決不可能放過凶手。看看普渡殺人案警方的處理就知道了。sw的同學以為犯罪嫌疑人是那麽好當的?沒有大量的外圍突破,重大的犯罪嫌疑,警察會隨隨便便發出犯罪嫌疑人的傳訊?你們也太小瞧人民民主專政的力量了。
            
    可是為什麽警方僅僅訊問了八個小時就放人了?難道通過八個小時就能排除犯罪嫌疑?隨隨便便就發了犯罪嫌疑人通知書僅僅為了訊問八個小時就放人?為什麽要家裏人領走而不是直接放出來?很明顯警方的目的就是要說明,我們沒有對sw采取非常規的刑偵手段,現在完好無損的把你們的女兒交還給你們。恐怕當時還有簽字什麽的。這就反證了sw家在當時肯定施加了大量的壓力。就算是沒有辦法證明sw是凶手,在沒有新的線索,新的嫌疑人之前,sw仍然是唯一犯罪嫌疑人。象這種殺人未遂的重大刑事案件,最後能讓唯灰桓齜?br>罪嫌疑人順利出國,如果是一般家庭,讓他們來試試看。首先護照這一關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根本就不會批。
            
    許多人不相信sw家的高幹背景。依我看來,sw家最堅硬的盾牌不是她爺爺,而是孫孚淩。許多人不知道政協副主席的背景。中國有所謂“四副”,即政協,人大,國家,總理的四種副職享有同等待遇。更何況孫家還有兩個“四副”,孫孚淩又是政協裏麵排名很靠前的副主席,相當於執行委員。這也解釋了為什麽公安直到97年sw的爺爺去世以後仍然不敢把她怎樣。對這樣的家庭, 別說是北京市公安局當時的局長張良基,就是北京市的政法委書記要想進sw家的門,也隻能提前和秘書預約,進門稱“登門拜訪”。可以想象,公安局預審科的人恐怕連給人家提鞋都不配。可以想象,這邊sw被當作犯罪嫌疑人簽名傳訊,那邊有人就可以直接通過中央政治局的常委直接給北京市公安局打電話要求放人。在這種情況下,北京市的小警察怎麽可能對抗的了我們黨中央的“肝膽相照,患難與共”的親密戰友?所以,sw拿那個竊聽器說事,我覺得根本不可能。一般的刑事警察哪敢對黨和國家的領導人一家竊聽?這可能嗎?如果竊聽泄漏了國家機密,誰負的起這個責任?而警察對sw說得沒有必要,是指這個案子已經被封,沒有必要動用測謊竊聽等手段了。
            
     再其次,倘若sw真是冤枉的,這麽多年來背著這個黑鍋,就算是換作平常人家,能答應嗎? 看看那麽多上訪村的流民,想想可能嗎?更何況現在竟然有人跳出來指著sw的鼻子說你就是凶手,可是sw竟然躲在國外不疼不癢的發一個於事無補,越描越黑的聲明,換做你,你幹嗎? 再者說了,如果sw那麽無辜,北京市公安何必封案?何不一查到底,洗清sw的冤情,樣一來凸現自己神勇,二來對受害者,sw有個交代,三來向上級表現自己的能力?可是北京的公安竟然放著這麽有好處的事情不做,而是封案, 為什麽? 而且是一封就是十年不準動,直至如今。
            
     中國的這種重大刑事案件如果得不到解決,大多有政治力量的幹預。與這個案子類似的還有楊沫的兒子老鬼指控歌唱家劉秉義殺害他的姐姐(當年江青給在拘留所裏麵的劉秉義送去了一件軍大衣,劉就被釋放出來了),青海的趙曉民案, 東北的BMW撞人案

難道真的沒有人知道韓桂枝兒媳的哥哥的事?二十多年前韓還沒有到省裏當官,是林區的一個什麽大官的時候, 她兒媳的哥哥涉嫌因與保姆通奸, 奸情敗露後殺妻滅子, 直到去年韓被抓後又重新調查, 在秦皇島將嫌犯抓獲。這時候他早就再婚, 兒子都又十多歲了。韓的兒媳的哥哥在爭吵當中將妻子殺死, 一歲多的兒子哭叫的時候他又殺了自己的兒子! 用菜刀砍的! 血淋淋扔到白菜窖裏。 凶手逍遙法外二十年後才重新落網, 那時韓不過是林區一個什麽市的一把手, 都可以包庇凶手, 凶手的前老丈人一家傾家蕩產上訪,還不是等到韓的落馬後才有了伸冤的機會。等了二十年整。中國的事情, 有時候有權勢的人真的可以一手遮天, 人命關天又算什麽?

    
     最可笑的是到現在清華的團支書還在粉飾團結友愛的班級氣氛。大家都知道大學裏麵丟了個錢包都會被大家疑神疑鬼,而且很快就會被查出來。可是他們班出了投毒殺人案,每個人都是嫌疑犯,大家都跟沒事人似的,可能嗎?就算當時不知道是有人投毒,可是後來知道了,而投毒者未伏法,大家還是和以前一樣團結友愛?別逗了!
            
     sw的申明裏麵還有一個邏輯缺陷就是,sw的哥哥證明了清華的有毒化學品管理不嚴。可是,如果是隨便的一個人能夠帶走有毒的化學藥品,可是為什麽他要拿走的是鉈,而不是氰化鉀之類的更常見的毒品呢? 而且如果不是專業人員,有誰知道這個藥品的下毒劑量,有苦味需要用某些飲料遮蓋?而外來的對鉈屬性熟悉的專業人員又怎麽可能隻對zl而不是其他人投毒?所以凶手肯定是在他們係裏。全班隻有sw用這種藥品作實驗,除非凶手想要嫁禍於人,否則沒人會想到用鉈來投毒,因為對絕大多數人來說,一想到毒品肯定是和氰化鉀之類。所以說來,還是sw有最大的嫌疑。
            
     本案最為吊詭的地方是sw遠走他鄉以求得自由,可是小貝等人堅決不放,整個事件越鬧越大,sw現在有如被判了無期徒刑又被假釋,或者是有人身自由的無期徒刑。天下千夫所指,眾口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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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69159- 給 69159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08/2006 postreply 22:12:06

分析根本站不住腳 -144135- 給 144135 發送悄悄話 (644 bytes) () 01/09/2006 postreply 04:27:06

孫是真凶。 -6966- 給 696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09/2006 postreply 08:05:11

一沒有動機,二沒有證據,你憑什麽咬定孫不放? -77087- 給 77087 發送悄悄話 (72 bytes) () 01/09/2006 postreply 08:38:29

有什麽證據? 就可以這樣不負責任地毀掉SW的一生?! ! -6826- 給 682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2/2006 postreply 1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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