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31日我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的錯。當時我的車上坐了4個人,對方車上也有2個人。救護車來了不過沒人被抬走,後來被警察告知無人受傷。這2年多來也是沒事發生,不過我會不會將來被人起訴說因為這起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身體損傷?當時沒查出來不過後來冒出來的之類的東西?謝謝~~
關於交通事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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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我在NJ,出事地點在PA,想問一下追訴期..
-想念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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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06 postreply
19: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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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已經過了兩年訴訟期. 你沒事了
-2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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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06 postreply
2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