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她控製著我們大部分財產,還私下賣了我們

國內的房子, 我雖然損失慘重,終究是男人,不想和他再打官司
,把人性全打沒了, 如果我跟她提出戰時不付給她孩子的撫養費
,比如待兩年後開始付,這樣的想法現實嗎? 法庭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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