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是法律學生,日前有友人問到一個關於公民入籍的問題,我沒有經驗,所以特來請教.
友人八,九年前曾遇一VISITOR身份來美的女士,該女士當時已申請學校,但沒有拿到獎學金,就對友人展開一番攻勢(當時他還沒有綠卡,是H-1), 他與該女士認識兩三個月便在美登記結婚.不料一個月後該女士拿到了獎學金,立刻就要離婚.兩人辦手續拖拖拉拉一年多,沒有正式同居過,也沒有共同財產,他也沒有來得及給該女士申請H-4什麽的,可以說結得莫名其妙,離得也莫名其妙.他從來沒有把這經曆當作一次婚姻,後來結婚,也沒有告訴他現在的太太,主要是覺得丟人吧.後來他申請綠卡,也沒有寫自己曾有這段婚姻.現在他要入籍,說是公民申請表上要填所有過去的婚姻,否則有PERJURY的嫌疑. 他的問題是,他的綠卡資料上一概沒有填過去曾有婚姻,和現在太太的所有婚姻資料中也沒有提,如果在公民申請中填,會不會後果反而更加糟糕? 如果他不填,移民局會去查他過去的婚姻記錄嗎? FBI的背景調查好象隻包括CRIMINAL的.他是在以前的短暫婚姻結束後多年才結婚的,沒有任何違法或重婚的嫌疑,如果被發現,後果有多嚴重? 他想知道入籍麵試時一般問什麽樣的問題,移民局會不會查過去的婚史. 他本來沒做什麽錯事,一時糊塗吧,現在這麽寢食難安,我是滿同情他的. 不過我本人不是攻移民法的,也不是公民,所以不知道. 如果大家有過來人,知道入籍的麵試情況和移民局審查範圍,請提供建議. 謝謝.
公民入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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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公民入籍的問題 -楓琳- ♀ (338 bytes) () 12/27/2005 postreply 22:37:27
• 不好意思,按錯鍵,現續: -楓琳- ♀ (125 bytes) () 12/27/2005 postreply 22:57:50
• 回複:公民入籍的問題 -6938- ♀ (41 bytes) () 12/28/2005 postreply 18:01:35
• 回複:公民入籍的問題 -66174- ♀ (58 bytes) () 12/30/2005 postreply 07: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