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兩個問題:一個是持有綠卡的人如何通知移民局?另一個是如何進行

1.無意中看到一本雜誌,說到持有綠卡的人,如果搬家需在10天內通知移民局,否則有被 遞解出境的危險。我搬新家已經半年了,沒有做這件事,怎麽辦?我怎麽才能通知移民局呢?
2 也是在這本雜誌上看到的,說18歲至25歲的男性要進行兵役登記,這個我是知道的,但不知是否是搬新家的原因,我們至今末收到政府的任何信件,怎麽辦?需要主動找有關部門做合記嗎?可是不知如何做。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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