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在加國已有一有限公司 (經營網上電子商務),由於客戶都是 From USA,需在美國設一點,主要是庫存商品和郵寄 Orders。有一些問題不是太明白,請行家指點:
1:如果我直接去美國操作,在美國租一地,沒有在美國注冊任何公司,每天處理訂單和郵寄,可不可以,合不合法
2:去美國,在美國注冊公司 (需要注冊什麽公司?),每天處理訂單和郵寄,可不可以,合不合法, 聽說OWNER本人也不能幹,需雇本地人做?
3:聽說還可以在美國開一個加拿大公司的分公司,然後就可以在美國合法做了,是不是這樣?那如何在美國開加拿大公司的分公司?
4:還有什麽辦法可以在美國常呆,處理訂單和郵寄。主要從加拿大郵寄太不方便,又貴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