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再用CERTIFIED郵一次,如果還是拖著不處理解凍,我能否找律師起訴銀行?我的理由是:
1)無論申請時候,通過後郵來的材料中,還是其線上係統中都沒說明如果改變地址可能引發鎖住帳戶,其線上係統提供更改地址的功能,無任何警告信息;
2)電話查詢總說道歉,但本公司有SECURITY規定,必須照辦,是否Abusive Business Practice?
3) 說收到資料內3-5天可處理, 實際總拖著? 此銀行FDIC,不像騙子,但效率低, 對客戶不CARE, 我也懷疑其故意拖著不解凍, 因為此錢我不能用而銀行可用?
如果真需要打官司, 我能否索取一定賠償,損失因為利息損失,生活.心情受影響和律師訴訟費用. 是否必須在銀行所在地提出?
多謝指教, 各位如果在此銀行開戶, 請至少勿輕易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