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急!弟弟在國內摔倒,造成頸椎嚴重脫位,請問可以追究建築物主的

很同情你弟弟的遭遇。 但是恐怕在國內是沒有辦法追究醫院的責任。
我印象中的民法通則中有嚴格責任的規定, 好像列舉了8種, 似乎不包括你弟弟這種情況。聽說侵權行為法正在修訂,不知道會是什麽樣子。 但是可以肯定不可能像在美國這樣, 對受害人的保護和賠償都少很多。
最主要的是:如果你在司法係統有很硬的關係,包括基層法院和中級法院, 你可以試著去告一下,但是不要報太大希望。而且即使有賠償,也不見得可以支付醫療費用,而你還要支付大筆律師費, 可能還要賄賂法官,得不償失呀。
如果醫院同意,采用仲裁也不錯,至少沒有像法院這麽黑暗。而且花費少一些,周期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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