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聽說稅表、工資單的要那麽多,有去年的W2(這就是報稅證明,你收到了W2表還敢不報稅麽?)和最近一份工資單即可。不過,如果你無所謂又不嫌煩,多準備些也沒壞處。另外,你們的存款證明還是需要的,工資隻能證明你們今後有持續收入的能力,但不能證明你們此時此刻有經濟財力來承擔父母當前的旅行花費。
I-134表誰背書都成。你們是夫妻,這種法律責任是共有的,誰單獨簽字都是兩人一起的責任。
其它的部分,請參考老貓的回文,他的建議很好,你們應該考慮。
• 第一點的極端例子:即使你不在美國,你老公也可請他嶽父母來探親的 -Bodd- ♀ (0 bytes) () 12/05/2005 postreply 09: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