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老公結婚近10年,兩個孩子,最近商量離婚。我不想要家裏任何東西,隻要求
每天跟孩子在一起。老公說不可能,孩子肯定是他的。我沒有工作,法官不可能判
給我。否則就不要怪他不客氣,隻有他可以證明我是黑還是白。我可能連孩子都不
能看。
我想讓他把他父母接過來,照顧2個孩子我就走,他說沒有錢,除非我回中國。老公
說要不我元旦回中國養病,可是我沒有病,住在他們家裏,兩個孩子就可以跟我在
一起,他付生活費。可我不願意回去,更不想讓孩子回去,孩子的爺爺奶奶沒有文
化,為人懦弱,沒有辦法保護他們。
孩子還那麽小,我舍不得讓他們孤獨成長,我知道沒有人可以象我那樣愛他們。我
有機會的到孩子嗎?我是CANADA 公民,現在住在美國,但沒有工作.
我真的就得不到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