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律師的壞話, 如果你有一定財力, 不到一定時候(錢收的差不多時)你們的離婚不會辦下來的, 和你LP協商是分現在的一個餅還是最後分剩下的一小塊餅. 樓下1266的經驗值得你們學.
家都沒了, 錢要它算啥, 她要就給, 山不轉水轉, 錢沒了人賺, 男子漢大豆腐度量些, 吃虧是福.
找律師等於增加你們公共財產的分配人數, 不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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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和你類似的話竟然把我的帖子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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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5 postreply
1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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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刪, 你可能沒貼上, 俺沒那麽小度量.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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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5 postreply
23: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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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被誰刪了,我確實鐵上了,是第一帖,我自己還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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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05 postreply
18: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