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是我喜歡移民, 而是全家想移民, 而隻有我的學曆和工作經驗夠申請
你老公若喜歡移民, 為何兩個星期就回去? 你孩子那麽小, 又怎會在移民這種大事上有發言權?
2. 你比我前夫更惡毒. 買了房子分財產, 這段時間我母女在澳大利亞如何生活住宿. 看來你是那種會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出賣親生孩子和父母的人.
在法理上, 你前夫完全可以這樣做. 離了婚他用不著對你有什麽承諾. 你又何曾在意你前夫在中國的生活? 他也得結婚買房. 1000澳元是你前夫稅後收入的一半, 是的, 給你孩子買輛新車比你前夫的家庭幸福更重要.
天哪, 這裏怎麽這麽多弱智,無能的失敗男人啊!!!!!
有份工作並沒什麽了不起, 大家也都有房子. 看不出你哪裏比...的經驗強. 你真的很聰明, 很成功嗎?
拜托, 以後發帖子前弄明白自己說什麽. 別歇斯底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