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
1)警察隻是在確定他們是否有犯罪行為。如有,警方會采取行動以及提起刑事訴訟。不過可能會證據不足。
2)你可請律師打民事官司。但因為你沒有受傷,索要賠償對律師不具吸引力,恐怕不會有人會接。
3)你自己可上當地法庭起訴。你需要充分準備。在托車上你可能不會得到法官同情,畢竟你要去Starbucks不是既成事實。起訴的理由應是他們威脅你的人身安全及無理收費而不是托你的車。
4)停車還是按法規辦,僥幸心理會給你帶來麻煩。他們顯然有設計你的嫌疑,但從法規上講,他們有權這樣做。你顯然違規在先。
這是我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