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找個地方住下來,然後找個本地接待家庭,讓接待家庭帶著他去上學, 一般PUBLIC SCHOOL都會收的, 不能讓孩子自己去聯係。至於轉簽證,如果有兩年回國要求,那麽要先從國內的主辦單位開一個NO ABLIGATION LETTER, 不持異議信,然後送交美國國會,接著向新聞總署申請豁免,如果沒有兩年回國要求,就可以直接申請豁免, 拿到後,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請學校,然後F-1. 小弟說得是幾年前的程序,不知道現在是否有改變,總之大體是這樣的, 祝願他好運,因為我也是當年的一個小留學生。
回複:小孩從國內來美國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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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NO OBLIGATION LETTER,剛才拚錯了 -大個子- ♂ (0 bytes) () 10/10/2005 postreply 06: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