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那要是男方又生了好幾個孩子,原來離婚時給孩子的錢數是基

於隻有一個小孩,現在他又有了好幾個(比如說兩個)工資沒變,那他現在的兩個小孩不是生活費就大大地低於第一個小孩嗎?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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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法院重新計算 -頑石- 給 頑石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04/2005 postreply 14: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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