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不熟悉澳大利亞在刑事法上是否有任何特別的規定不過依一般民事的基本觀念,您的銀行有權要回多給您的錢,當然如果銀行如果沒有主動發現,是否需要自己通知銀行在於您,然而一但銀行發現,有兩種情況應該會發生,第一,銀行會自動從您的帳戶中提出多付給您的錢,第二,銀行"有可能"不旦追討多給您的錢,同時加上利息(將多付的款項計為某種形式的個人借款)
所以您很可能反而要多付一些錢,所以老貓的建議是誠實的報給銀行,反正不該是您拿的,拿了也不會安心,不是嗎 ?
回複:現在銀行都特笨,經常出錯。我都想知道,這種情況
所有跟帖:
• 全世界的銀行都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要利息吧. -根本沒有站腳點.- ♀ (108 bytes) () 10/04/2005 postreply 08:40:57
• 同意你的說法 -不可能要利息的- ♀ (514 bytes) () 10/04/2005 postreply 08:52:18
• 確實就應該是錯給多少拿回去多少,還有相應的利息。 -衛明- ♀ (0 bytes) () 10/04/2005 postreply 08:52:56
• 不是吧?銀行強買強賣?!。這樣幾次,很快就發財了。 -不用再做銷售了- ♀ (0 bytes) () 10/04/2005 postreply 21:12:51
• 不用擔心,銀行的經營,聯邦政府有法可管 -單身老貓- ♀ (72 bytes) () 10/05/2005 postreply 10: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