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and goto "liu xing shi shang"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話題
(1)在法律上,銷售商"可以"拒絕顧客退貨,因為在法律上並沒有任何規定要求廠商"一定"要接受退貨,在一個 SEARS與顧客的法律訴訟中,法官裁定公司的退貨規定並"不是"公司與顧客之間的合約,所以公司有權拒絕顧客退還貨品
(2)雖然大部份的公司對於顧客的要求都會盡力幫助,但是如果顧客abuse這種關係,大部份的公司通常會采取拒絕銷售貨品給顧客的方式來減少損失,當然這是極為"特殊"的案例,但是在真正的case中,老貓知道有一家知名的百貨零售葉者拒絕將烹調的器具銷售給一群"印度朋友"(很不幸老貓是他們的酒肉朋友)公司所用的理由是他們經常在節日(印度人的宗教節日特多且食物也b不賴)時購買大量的烹調用具來宴客,節日後就原封歸還,而業者經過幾次花樣之後忍無可忍終於拒絕他們退換,其所用的理由就是對方abuse退貨規定,這群朋友與業者鬧了許久,甚至到state的bbb file complain,最後也沒有能如他們所願
所以並不是每件事都有一定的預期結果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