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麽沒有搞清楚,我在前一次提問中已經提到了。

你應該先弄清楚所有建築物使用的法規,同時你可以仍然和你當地的fire department聯絡,因為如果你的住客自己在ground floor蓋了一間廚房,很顯然有造成"火災"的可能性 (這部份是base on your post ..然後把廚房拆掉...)
當然你身為房主,你會收到限期改善的通知,當然如果住客不自行改善,你在消防隊複查時多半會吃上罰單,但是沒有關係,你可以base on這個罰單到state的housing department要求協助,
(你需要拆除有可能造成公共危險的隔間,但是住戶不配合)
一旦你能在housing department建立一個case,你就可以向當地的法院對你的住客提出賠償的要求 (罰金加上拆除與重健所需要的費用),老貓估計你的住客應該不會願意自動支付這比賠償,所以等到法院判決下來之後
(多半這個case你應該會瀛),你可以要求法同案的審理法官提出要求法庭出具court order限期對方在一定?的時間內付清一切開支,不然你可以會同當地警方強製對方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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