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是兩家庭,樓下住人於法律上是不合法的。
答:既然是兩家庭的房子,為什麽樓下住人不合法?
2。合約簽定為一年,明年5月才到期。
答:既然房客已經未付房租,所以合約已經被他撕毀了,default on rent
3。房客未付電費(未開電費帳號,這個嚴格說起來和我沒有關係,可是我怕他們不開帳號以後錢會變成房東付)。
答:你的擔心是正確的, 如果他們欠費, 供電公司會問他們要, 如果最終無法追回,他們會 put lien against your house. 到時候還是你付。
4。嚴重破壞公寓內部結構。房客自己換了鎖,房間隔間。我已經拍了照。
答:如果合約中提到不許更改任何布局,結構,那麽他們換鎖是不對的。
5。合約規定隻有兩人居住,現在擴大到4-5人了。
答:這就太誇張了, 嚴重違反合約規定,並嚴重增加你的保險負擔, 還可能不符合消防要求
問題:
1。有沒有機會通過法律手段讓房客付房租(公寓不合法,法律不保證??)?
答: 至於公寓是否合法,小弟暫時還沒搞明白, 如果我是你,馬上開始eviction. 對待這種房客,不要報希望,
2。有沒有可能EVICT房客。
答: 馬上去town hall, housing department申請eviction。
總結, 在eviction之前要先給房客警告信,告訴他搬走,否則你就要開始驅逐了。 今後, 找房客要小心,切勿可圖錢快,租給惡人,我找房客的心得是, 先看收入,查信用,查是否有過eviction,並且不麵善的不租。 祝你好運
回複:問題比較嚴重了:房東和房客問題。老貓幫我看一下。
所有跟帖:
• 多謝各位好心人的答複。至於我說不合法,原因如下。 -溫州人在紐約- ♂ (402 bytes) () 09/02/2005 postreply 13:33:04
• 還有個問題:怎麽樣強迫房客開電費帳戶?或者自己跟CONED說 -溫州人在紐約- ♂ (0 bytes) () 09/02/2005 postreply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