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owner 可分為Joint Owner與part owner, (當然還有其他數種,不再這邊詳細討論),一般joint owners 對擁有的財產有相等的權利與義務(所以如果是夫婦joint onw一個房地產,一方過逝後令一方必須承接所有的房貸,不能說隻付擔50%,相對的如果有一方不贊成,另外一方就不能擅自變更擁有權或是處理權)
至於part owner (或是co-owner)通常是指超過兩人以上情況,每個owner按比例share你的ownership (所以co-owner可以說是令一種形式的joint owner, however,在!對於財產的分配上,各方按持股比例投票,以超過持股比例51%的owner or owners有權決定財產的處分權)
希望老貓的說明你能看得懂,老實說老貓寫完之後自己都很懷疑到底在說些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