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真心請教:我於2003年6月嫁給了美國加州公民,

1.結婚滿兩年是指如果申請的時候結婚已經有兩年你拿到的綠卡就已經是正式的了,沒有條件.但如果你申請的時候結婚還沒有兩年,就要拿條件綠卡,在拿到條件綠卡的兩年後可以用I751申請轉正.
2.I751可在兩年期滿的三個月內申請.收到申請後會給你寄收據並且把你的條件綠卡再延長一年,這樣你就可以安心等I751批準,不必擔心綠卡過期.但是在等待期間最好不要出國.
3.I751批準後你會收到通知到CIS網站上預約到當地辦公室護照蓋章,你就可以合法出國了.正式綠卡會隨後寄來.
我上周剛剛去蓋了章(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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