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大家說該怎麽辦?一件發生在溫哥華的真實的事

本文內容已被 [ 見地 ] 在 2005-08-24 22:03:0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我也在溫哥華, 感想很多.

夫妻之間, 如果沒有真愛, 雙方就早點再見吧, 不需要這樣坑了大家. 你的做法是對的, 既然買房, 又是夫妻, 當然是署兩個人的名字, 考慮都不用考慮的. 中國人不要去學洋人各人的錢貴各人所有, 一個家象個財務公司分的那樣細有什麽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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