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報?
如果這次事故對你有金錢上的損失,你的官司接著打,小額法庭不要律師費。
如果沒有,想想是作罷還是再打。
打官司找精神損失費,就找那種俗稱“賴皮律師”的去辦。打不贏不要錢、打贏了分成。不過你還得為他那幾成付收入稅(AMT)。有時拿回家的還會是負數。
這麽說吧:你的保險公司有沒有給你記點、長保險?修車的錢有沒有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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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我的BUMPER不修吧, $400多足夠換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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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005 postreply
14: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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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就不打。41%的稅$1230,給他1千5,得$270。
-化多大精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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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005 postreply
19: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