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對家庭暴力的立法與歐美相比恐怕仍有相當的差距,香港的情況可能罪佳,台灣的"家報防止法"歷經十餘年的爭議才順利審議通過立法,但是相關施行細則,有許多部份仍然沒有完成立法,所以行成空有法令沒有施行細則的窘態,至於國內,共和果成立之後雖然在法律的製定有相當的進展,但是目前仍然是空有法令卻沒有認真執行的問題,或許這是我們在海外的學子應該努力推動的問題。
回複:家庭暴力與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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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貓,雖然你出生在台灣,可你的言行在我大陸人眼裏完全就像 -一點感想- ♀ (100 bytes) () 08/08/2005 postreply 1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