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州san jose。我先生H1,我已經從H4轉成F1,剛畢業,有1年OPT。我們在美國居住3年多。我們有一個2歲的在美國出生的女兒,目前在國內由我父母帶。他目前不給我和小孩任何撫養費,不過我和小孩的各種保險現在還掛在他那。
我從今年年初自己搬出來住,他一直說要請律師辦離婚,可是一直拖著不辦,我目前還沒找到工作,他又不給我生活費。所以我想自己開始辦離婚。在小孩監護權問題上,我們沒有分歧,小孩歸我。
不知道第一步是不是要向法院file分居要求?我現在請不起律師。想先提出正式的分居要求,其他的事情再慢慢來。相關的遞交材料是不是網上可以download? 有沒有相關的網址?是不是拿著這些DOCUMENTS, 直接去SAN JOSE 的COURT 就可以了?
回複老貓:我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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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是否需要以前的結婚公證?好像找不到了
-懇請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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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05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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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另外,是否需要以前的結婚公證?好像找不到了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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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05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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