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便宜他嘍!我告你一損招!

不離婚!即使搬出去住也不離婚!一離婚,你啥主動權都沒有了。

你不離婚,他啥都要滿足你。美國的法律是向著女方的。

說實話,我當初想擺脫我那窮凶極惡的老婆,她就是不離。我
也沒辦法。她提出我要等她找到新老公,並且給她買房子的首
期後,她才簽字。我找了律師,結果的確她不同意離婚,我還
真很麻煩。

我求了她一年半,耍了很多手腕和騙術,才把離婚搞定。一離
婚,我態度馬上改變,所有的承諾都賦之東流,她後悔呐!但
再也沒折嘍!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