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向法庭申請了保護令,禁止我回家。隨後,她向法庭要求離婚,要求將平分財產,將房子判給她,要求我支付房子按揭,她的撫養費,孩子撫養費等每月一萬多美金。如果按她的條件,我這輩子就隻有給她當奴隸掙錢供她揮霍了。為此,我花了極高價請了一個最好的離婚律師.
首先,在律師的安排下,我拒絕離婚。按法律,如果我拒絕離婚,那麽對方就必須等合法分居十八個後才能提出離婚。律師告訴我,這是為以下行動爭取時間。
第二,在律師的安排下,我邀請父母到美國,告訴他們具體情況,取得他們支持。離婚是十分艱難的戰鬥,我必須得到支持。而父母則是最可靠的後方。在此,本人向所有男同胞說,妻子如衣服,誰也不能保證她會和你過一輩子。隻有父母才永遠不會在你最困難的時候拋棄你。
第三,在律師的安排下,我通過Home Equity Line,取出房子上的所有的資產。並把所有的錢轉到父母的帳戶。這樣本人的淨資產就接近於零。
第四,在工作中有意出錯,不斷地多算幾百萬美元,或少算幾百萬美元,並把錯誤有意無意地透露給我的競爭對手。他一看,喜出望外,趕緊向老板表功,說他為公司挽回多少損失。經過多次,老板就給他加薪並將我解雇。
第五,在解雇後,在律師的安排下,我停止支付房子按揭,汽車分期,並開始領取失業保險。半年後,我的房子,汽車被拍賣,她和父母和孩子被趕出房子,也失去奔馳車。
第六,她父母簽證到期,因無經濟擔保,無法延簽證,被迫回國。她開始打工。
第七,我的失業保險到期,我開始領取食品卷和社會救濟。
第八,分居達十八月,我向法庭申請離婚。離婚獲準。因我身無分文,且無任何收入,依靠父母和社會救濟生活。她沒有得到一分財產,也沒有得到一分撫養費。
第九,因她無任何工作技能,且相貌絕色,一貫養尊處優,被人寵愛,不能吃苦。她不斷被打工解雇。同時,大家知道她把丈夫趕出家門,沒人敢娶她。但是,由於麵子關係,她又不願回國。後來,她就在世界日報上登廣告賣淫為生。
第十,我通過朋友知道此事,和律師討論後,向警察局和移民局匿名告發。她被捕並遣送回國。小孩留下歸我。
第十一,我重新在華爾街另一金融公司找到工作,年薪二十幾萬美金。重新曼哈頓中央公園邊買了房子,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第十二,我把她在美國賣淫被抓,遣送回國的事告訴當初的介紹人和其它朋友。她回國後,無臉見人。她去見她的前男友,她的前男友打了她一耳光,罵了她一句:“不要臉的妓女。”就走了,不理她了。有一些不好的,喜歡看人笑話的人總問她,你不是嫁到美國華爾街當百萬富婆了嗎,怎麽去賣淫被遣送回國?問的多了,她心理承受不了,就得精神病了。見人就說:“我不是賣淫被遣送回國的。”她父母後來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她這輩子可能就在精神病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