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律人士,但是

本文內容已被 [ 誠心回複 ] 在 2005-07-15 09:15:0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首先,美國各個州對婚姻財產的定義都不同,你要看你的州內法律如何判斷什麽是共同財產,什麽是個人財產。

其次,離婚是你們個人的事情,法庭和法官的作用是在有分歧的情況下依據法律裁決,或者依據法律來證實離婚生效,或者依據法律來保護雙方,等等。所以,如果你們雙方可以自行做離婚協議,包括怎麽撫養子女,怎麽分割財產,怎麽付撫養費等等,那麽你們就可以自己立一份協議簽字了事。

如果你們無法自行達成協議而需要法律介入,像你說的那些事情當然都是可以‘申請’的,不過要看法官怎麽判決才能知道結果。

象共同財產這樣的問題,各州法律一般有比較明確的規定(不過不一定會順你的意)。比如有些州規定雙方的所有財產,隻要是直接owner,就算共同財產,不管是什麽時候獲得的。

如果你覺得你和你配偶在協議上會有分歧,一定要找律師解決,保護你自己。

不了解有關國內財產公證的問題,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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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不會裁決你們在中國的財產。 -頑石- 給 頑石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07/2005 postreply 15: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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