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多退了$600。我發現後,沒有報告它 (他們是把一個 item 重複算了一次) ,我是想看看他們查得出來不。
不過他們還是查出來了,寫信要我退還並加利息 (還是利加利) ,我準備打個電話個他們,我的觀點是:
1) $600 我當然會退還,但我認為我不應該付利息,因為當時錢是直接轉進我的
checking account, 不是一張check, 我沒發現也是有可能的。(信不信由他們) 是他們轉錯了, 我沒有義務去檢查他們的工作,報告不報告是我的自由,但不是我的義務。
2) 如果他們在兩年後發現了這錯誤,是不是我也要付兩年的利息?
錢雖說不多,但我覺得1) 理在我這邊。 2) 我要看看國稅局是不是一點
道理也不講。
如果這裏各位看官認為我沒理,請指出。要是我失敗了,也算留點經驗給
各位大家。
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多退了$600
所有跟帖:
•
回複: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多退了$600
-單身老貓-
♂
(379 bytes)
()
07/04/2005 postreply
11:54:31
•
回複:回複: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多退了$600
-990066-
♀
(521 bytes)
()
07/04/2005 postreply
15:16:10
•
Reasonable reaction
-siuc-
♂
(185 bytes)
()
07/04/2005 postreply
16:43:19
•
回複:回複:回複: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多退了$600
-單身老貓-
♂
(384 bytes)
()
07/04/2005 postreply
17:11:36
•
回複:回複:回複:回複: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多退了$600
-990066-
♀
(47 bytes)
()
07/04/2005 postreply
17:54:03
•
回複:我在今年報稅的時候國稅局多退了$600
-linjie-
♀
(84 bytes)
()
07/04/2005 postreply
17:4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