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帳戶應該是"人頭帳戶",也是用另外一個倒楣的朋友的個資開設,用完即棄用。

反正隻要對方願意處理,就配合對方,提供所以需要的資料,至於信,找個律師幫著寫,大概不會要你太多銀子,但是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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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如果願意,就順藤摸瓜 -Xibeiqiao- 給 Xibeiqiao 發送悄悄話 Xibeiqiao 的博客首頁 (1207 bytes) () 10/20/2025 postreply 2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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