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在網上找老帖, 我在小紅書上也找這方麵的資料
到目前我還是有點糊塗, 希望能得到熱心人的幫助.
我的情況我的國內戶口和我父母不是一個城市, 我的戶口狀態是“凍結”
不是“注銷”,我需要去那個城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 問題是我出國
時候沒管戶口, 現在根本找不到我的戶口原本。
那我要兩邊城市跑, 我也不知道怎麽弄。我怕我回國時間也花了, 事情也沒搞定
我就想我可不可以在這裏準備材料, 公證,然後寄給國內家人, 主要是放棄
國內房產。
這裏好心人能不能給我理一下思路, 告訴我放棄步驟。謝謝了!